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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盛世美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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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知道时不时因为水雾扭曲了他的面容,阿绫隐隐觉得,百里臻的唇角微微勾了勾。

    她......她看见了什么?!

    这是什么妖孽的盛世美颜!

    天哪!

    看在上帝或者佛祖或者别的什么神明的面子上,放过她吧!

    这个男人,知不知道他这是在犯罪!不仅自我犯罪,还在勾人犯罪!

    ——不行,得想办法得到这个男人!【减智100_(:з」∠)_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百里臻又轻轻发出一个语气词,提醒面前开小差的人赶紧回神。

    阿绫确乎如百里臻希望的,回了神,她的手指扭捏在一起,使劲抑制自己心中的咆哮。

    这这这......这一波,居然是声音攻势?!

    一个语气词已经让阿绫恨不能想拿个录放机录下来,而后循环播放个百儿八十遍的了。

    这个浑身上下散发着魅力值的男人,真的好烦哦!

    阿绫一凛神,小嘴轻轻一撇,有些赌气地问道:“殿下是说一模一样?”

    “一模一样。”百里臻眸色一深,应道。

    阿绫是个他无法摸透想法的存在,就如现下这般,之前扭扭捏捏的她,突然变了神情和姿态,他也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。

    “殿下可曾听过这样的话?世上不可能有两片完全一样的叶子,同样——”仿佛终于找到了什么能在百里臻那般拿下一城,阿绫的语气不自觉也有底气了些,只见顿了顿,继续道,“人一生中也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。所以......”

    “所以,即便是本王,也无法复原出一模一样的茶,你是这个意思吗?”百里臻虽没听过她说的话,不过很快便反应了过来,反问道。

    “是。”阿绫点了点头,又低头作出一副退让半步的姿态,“请恕臣妄言。”

    百里臻看了眼那毫无诚意低垂着的小脑袋,真是狡猾,正话反话都让她说了去。那么,他呢,让他作何回答?

    “偷换概念。”但却是很有意思的说法。

    见百里臻并没有进一步苛责的意思,阿绫便放下心来。仿佛像是掩饰自己又愉快又忐忑又侥幸的心态一般,她用手碰了碰面前的茶杯,待觉得温度应该能入口之后,便捧了起来,轻呷了一口。

    在水刚入口的瞬间,阿绫整个人仿佛炸了毛一般,抖了一下。

    她真是高估了自己的猫舌,同时暗自抱怨自己,不过因为百里臻在一旁盯着,一时全部精力都在戒备他,就不由地懈怠了。尽管她杯子里的茶水比之于方才确实是凉了一些,可对她而言,这热度还是有些烫的,烫得她整个人都精神了。

    百里臻此时也慢条斯理地拿起茶杯喝了一口,虽不知茶究竟有多好喝,不过,单说他喝茶的姿势,就看起来很是让人享受。和对面的人的狼狈样儿,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
    继偷换概念之后,又开始欲盖弥彰了,不过,依旧像是个小猫儿一样。

    百里臻不算多喜欢动物,他爱干净极了,一向觉得这些猫猫狗狗的不太干净,平日极力避免接触。不过非要比较一二的话,比起猫科动物,他自然更喜欢犬科动物,因为后者是那种显而易见的忠诚。

    但很难得的,对于面前的小猫儿,他不讨厌。

    一只,伶牙俐齿的小猫儿。

    不仅嘴巴厉害,还喜欢时不时伸出小爪子,不痛不痒地挠他一下。

    百里臻不禁想,得亏这丫头是碰到了他,脾气好,若是遇着那些脾气极端恶劣的家伙,早把她的小爪子给剁了。

    他这话,若是让外面的面瘫无风听见,只怕都会忍不住翻白眼的。

    看着面前这个像笨蛋一样喝水的人,终于缓过劲来了,百里臻便轻轻放下手里的杯子,问道:“说吧,来找本王,到底是要作什么?”

    下棋是他方才无聊,突发奇想提的,后面折腾出了一堆事儿之后,也是他要求她做这做那的,真要说起来的话,她进来唯一主动提的事情,就是要吃他的红豆团子......

    百里臻打死都不信,阿绫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进来,就是为了问他讨东西吃。

    “啊......”阿绫轻呼了一声,亏得百里臻提醒,不然方才这么多意料之外的事情一个接一个,她险些又要被岔开了,“殿下果然英明。”

    百里臻没接茬这种例行恭维的话,等着她自己说下去。

    阿绫见状,也不绕弯子了,直言道:“其实这事儿本不该臣多言,只是......臣到底被一页书的毒给毒倒了,怎么说,臣也算是个被害人,和这事儿有了点关系,不问清楚,心里实在有疙瘩。是以,臣斗胆来问殿下,当日臣昏过去之后,那一页书......?”

    虽然据春杏、秋桃她们的描述来看,一页书昨天是放了毒就跑,可阿绫怎么听都觉得,这种行为无论于情还是于理都不太可能。

    废那么大阵仗,拖个半残废的身体,结果连个水花儿都没激起来不说,还在百里臻这里拉了仇恨,这家伙要么就是脑回路清奇嫌命太长,要么就是对百里臻抱有别样的情愫,以至于连命都不要了。

    尽管她对一页书所谓的了解,只停留在楚子寻当时匆匆给她科普的人物设定的程度,但是,这些内容,足够她粗粗地下个判断了。

    反正要是她,肯定不会做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是假的。”

    百里臻也没卖关子,吊胃口,直接对阿绫公布了答案。

    “臣之前就猜......”阿绫听到谜底,眼睛“噌”得就亮了起来,她再将这个已知的答案里放到她的逻辑链条中倒推,发现在一瞬之间,很多想不明白的疙瘩,一时间都解开来了,“果然如此!”

    现实生活里,变态虽然可能比故事里的更变态,但不可能倒霉到步步都碰上这种极品变态。结合之前这个一页书不合常理的举动,除非他真的是个疯子之外,那么也就只有假冒的这一种可能了。

    可是,那人干嘛要假冒一页书呢?而且,先前那些跟随他一起来的杀手,带给阿绫的窒息的杀意,确实实实在在的。

    “一页书是假的,凌云阁的杀手是真的。”

    似是看出了她的疑惑,百里臻又补充了一句。

    +++++

    朔方郡是大汉最北边的一个郡,再往北走,就是北翟了。

    朔方县是朔方郡的首县,位于朔方郡的东北方,若要从大汉进入北翟,必须走朔方县经玉龙关取道。是以,作为南来北往一个重要的通商要地,朔方县常让累月人来人往车水马龙,一改北部郡县地广人稀的萧条之感。

    百里臻一行的车马抵达朔方县城下的时候,已到了这一日的下午。

    现下并不是非常时期,出入朔方县无需经过严格盘查,守城的士兵们只略略检查了一下,便放人过去了。尤其到了下午,进城的人和车不如早上那般密集,通行速度很快。

    因为百里臻在外不愿意太过张扬自己的身份,因此一行人便排着队按次序通过。

    阿绫坐在车上,还在想前一日她问百里臻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一页书是假的,凌云阁的杀手是真的。”

    一页书是假的,她能猜到,毕竟除非他是疯子,否则很难用正常人的逻辑去衡量评判他那吃力不讨好的举动。可凌云阁的杀手居然是真的......

    “那位夜雨迟夜阁主,倒是不怕殿下记恨了?”

    想不通啊,既然夜雨迟因为一页书的事情,扬言不再与百里臻为难的话,那又为何要会允许自己的手下做这种事情。而且,本来因为一页书是假的,阿绫还曾猜测,是不是哪个缺心眼儿的家伙要榜凌云阁在百里臻面前拉仇恨的,虽然这做法傻得可以就是了,可如今这仇恨却是真真实实的拉了,根本不用费脑子。

    阿绫一时觉得脑子不够转,以正常人的逻辑,已经扭不通其中的弯弯绕绕了。

    “你想得太复杂了。”百里臻意外地非常好脾气地多解释了几句,“这事情很简单,对于夜雨迟来说,只要不是一页书亲自动手,本王便寻不到他头上,一页书也就自然安全无虞了。至于凌云阁的那帮子人,夜雨迟他那个蠢弟弟虽然蠢,但好歹也是个小阁主,他自己的手下要做什么,夜雨迟自然也不能问得太细。”

    原来如此原来如此,也就是只要保住他那个蠢弟弟的狗命,对于夜雨迟而言,凌云阁兄弟暂且不考虑。

    ......等等,等等,他那个蠢弟弟?

    “结拜的?”阿绫突然没头没尾地反问道。

    武侠里,这种有志一同的小兄弟在效忠一个门派的时候,不都会义结金兰吗?这种没有血缘的兄弟姐妹情,常常铁得让阿绫觉得比绝世武功还要迷幻,仿佛结拜的兄弟姐妹情深似海,亲姊妹亲兄弟都是豆腐渣。

    她一直觉得这种情况不是没有,但应该实属个例,可里隔三差五就能碰到一个这种案例,就有点让人毛骨悚然了。谁曾想,今天居然还让她看到了个现实的。

    啧啧。

    “亲兄弟。”百里臻依然能轻松跟上阿绫的脑回路。

    “啊?”阿绫方才想的那些东西,仿佛瞬间就被百里臻给打碎了,“亲兄弟?夜雨迟和一页书?”

    不是结拜兄弟?没有义结金兰?

    凌云阁居然是个亲兄弟组成的干杀人勾当的杀手组织?

    ,骗我。

    “一点也不高明的起名方式。”百里臻接着还提示了一下阿绫可以注意他们二人的名字,顺带鄙视了一番凌云阁的两个人。

    不高明的......起名方式?

    夜雨迟和一页书......

    “夜雨迟和页......”阿绫试探性的开了口,问道。

    夜雨迟和页一书?

    夜雨迟和页书一?

    随意排列组合吗?

    总该不会是她想的这样吧......

    “夜雨舒。”百里臻道。

    阿绫无语。

    还真是毫不矫揉造作的起名方式,一页书,啊不,夜雨舒同志,你也太随便了吧。

    就这,江湖中对他的真名还停留在传说呢?!江湖上的各位,你们这不是脑子不太好,是太不好了吧。

    “听殿下这意思,仿佛是他自己找了手下假扮了他自己,然后放个毒就跑了。”阿绫说出这推测的时候,感觉自己嘴角都在抽,“是这样吗?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百里臻颔首。

    这人有猫病吧!

    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?

    他是觉得自己是猫有九条命,所以不怕被百里臻给怼死吗?

    成为这种除了外皮白净,内里简直一片乌漆嘛黑的男人的对头,有什么好处哦!

    “他没事儿喜欢找自己看着不顺眼的人试毒。”百里臻有些无奈地说道。这个睚眦必报的家伙,某种程度上和他很像。而且明明他的“工种”更适合低调地躲在暗处暗杀,可夜雨舒却偏偏喜欢在人前晃悠,不断刷足自己的存在感,证明他还活着,还活得好好儿的。

    因为百里臻五年前一掌打得夜雨舒就剩一口气,因此,这五年来,他一直是夜雨舒心中看着最不顺眼的人。

    在夜雨舒能活动之后,他就隔三差五指挥着自己的手下来给百里臻投投毒,顺便膈应膈应他。而且,不知道是不是夜雨迟故意的,分到夜雨舒手底下这批杀手,是整个凌云阁里跑得最快、最会逃生的,而他们每次的目标就是“毒了就跑”,因此,就是无言、无风他们有心想抓,也不定能捉得到,而且还得浪费不少精力。

    吃力不讨好的事儿,百里臻也不会让他的手下去做。

    百里臻如今最后悔的,就是当初因为嫌被夜雨迟盯上太麻烦,出手时留了一手,没再多下一成力道,因此待夜雨迟赶到的时候,夜雨舒还苟活了一口气。现在想想,他是没被夜雨迟盯上,却是被夜雨舒本人给盯上了,早知如此,他当时就该索性将这个烦人鬼打死算了。

    “所以,臣就是那个唯一不幸中招的。”阿绫听着这段陈年往事,就觉得自己冤得要死。

    所以这件事儿和她有啥关系吗,作为一个吃瓜群众,她就这么无辜躺枪,系统也好百里臻也罢,是不是得给她一个说法?

    就......很倒霉。

    ------题外话------

    沙雕小剧场:

    阿绫:一页书,一个百里臻狂热爱好者。

    臻臻:你哪儿得出的结论?

    阿绫:你看,他快要死了,还要挣扎着来看你一眼,这不是爱吗?

    臻臻:他想来确认我死没死,让他失望了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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